2016-05-13 09:30:09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n.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6年湖南省考热点
(罗四林,2016.05.07)
一.热点概述:
为了迎接G20峰会,摒弃交通陋习,从2016年起,交警将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掉头、变道加塞、违法鸣号、驾车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实施依法按上限顶格严处。
机动车禁止在市区鸣号:自2016年3月6日零时起,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合围的杭州市区所有城市道路上,禁止机动车辆鸣号。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禁止鸣号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禁止鸣号的区域内鸣号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
禁止鸣号时间:2016年3月6日零时起
禁止鸣号范围: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合围的杭州市区所有城市道路鸣号处罚:根据相关法规,不按规定鸣喇叭示意或者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以50元罚款。
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今后,交警将加大打手机的处罚力度。不仅开车打手机要罚,玩手机同样也是要罚的,比如发短信、刷微信朋友圈等;2)违章停车罚150元,临时违停罚50元;3)变道加塞要罚100元,如果是实线加塞,在罚款100元的基础上,还要扣3分;4)违法掉头罚100元,其中,越过双黄线或单实线要扣3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路口掉头要扣2分。
二.媒体评论
别让焦躁的情绪通过喇叭再扩散 其他行人和车辆也应自觉守法,相互配合。
从3月6日起,杭州市区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绕城高速)合围的区域内,开始执行“禁鸣令”了。杭州交警发布的公告称,此举是为了“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其实,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样的国家法律,还是《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这样的地方法规,都对“机动车在市区内禁止鸣笛”有相应的规定。
但在日常的城市交通中,机动车鸣笛却是一个常见的现象。这样的行为,既制造了噪声污染,也传递了急躁的负面情绪。
惹人生厌的喇叭声 从早到晚连续不断
昨天下午,解放东路四季青服装市场路段,驶入市场的车队队尾甩在了解放东路上。一位驾驶面包车的男司机在队伍中间等了几分钟,突然连续按了三次喇叭,每次按喇叭都会持续几秒钟。
秦师傅是茶厂宿舍的住户,他的家在解放东路的沿街二楼。他告诉记者:“从早到晚,四季青市场的喇叭声就不曾断过。早上睡不好,午睡也会被影响。到了夏天,想要休息,都不敢开窗通风。”
前几天,记者在体育场路中河北路口,也亲历一次民警查处违法鸣号的现场。右转道的红灯还没变绿,一辆汽车突然响起了喇叭。民警上前查处,司机解释,“我想提醒前面那辆车,可以准备起步出发了。”
这些司机给出的鸣笛理由,貌似都“挺理直气壮”。但不得不承认,在我们身边,的确有部分司机,养成了随意鸣笛的交通陋习。阵阵催促声,惹得他人很反感。
日均20余位司机被“逮牢” 处以50元罚款
记者在周围的开车群体中做了个小调查:何时按喇叭?答案也是五花八门——前车开得太慢、人车混行时要行人让路、警告乱变道的车辆。还有一个答案更有趣,“别人对我按喇叭了,我要对他按回来”……
在四季青市场附近路段鸣喇叭的那位司机,民警上前对他进行查处,这位男司机的理由是“前面队伍不动,我等不及了。”最终被交警处以50元的罚款,不记分。
“你按喇叭,队伍就能动起来了?”民警陈先明指完前方的队伍后,又把手指向了马路对面的居民区,“你在家休息,楼底下有车拼命按喇叭,你是什么感觉?”
自3月6日起,杭州交警已经在全市范围内,针对这一交通陋习展开整治。记者了解到,目前日均有20余起违法鸣喇叭的行为被查处。
有时按喇叭也是“被逼无奈”,需要其他行人车辆自觉配合
平心而论,并非所有“鸣喇叭”的行为都无理取闹。
譬如,前车突然在路上停靠上下客,堵住了后方的道路。又譬如,遭遇乱变道、加塞的车辆,司机下意识鸣喇叭抗议——有些鸣喇叭的行为,也是由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引起的。
当然,即便是由他人违法行为触发,也不能成为违法鸣喇叭的理由——因为法律早已写明,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在杭州,禁止鸣喇叭的区域,就是绕城高速合围区内的市区道路。
摈弃交通陋习,一方面要靠执法部门的严管;另一方面,也要靠全体交通参与者的自觉配合。
就如杭州近几年美誉全国的“斑马线礼让”。当一位杭州司机会为自己“未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行为脸红时,就证明了大家已养成了这一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至于“违法鸣喇叭”以及其他交通陋习,也要靠“交警严管+人人自觉”的模式,最终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三.模拟题
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的消息,3月6日起,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合围的市区所有城市道路将禁止机动车辆鸣笛,违者将被依法罚款50元。有人认为,鸣笛是提示、也是避免交通事故的手段之一,但不能一概而论、一禁了之;也有人认为,这样确实减少了噪音污染,但落实起来有难度。对此,你怎么看?
解析:这是一道综合分析题,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看考生对社会现象是否有正确的认知以及能否对有认知偏差的民众进行正确引导。答题思路根据扣题→分析→总结三个步骤进行。
扣题:机动车在市区鸣笛的现象在我国较为普遍地存在,很多市民不胜其扰,对此多有批评,杭州也不例外。此次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借G20峰会推出禁止机动车辆鸣笛的举措,是应时顺民心之举。
分析:首先,我国的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在市区内禁止鸣笛”。在杭州,机动车在市区鸣笛的行为,既违背了我国的交通法规,又制造了噪声污染,也传递了急躁的负面情绪,所以机动车在市区鸣笛,不但不是提示其他车辆的手段,不但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反而是交通事故重要诱因之一;其次,禁止机动车市区鸣笛这一举措的落实问题,关系到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政府部门的宣传;二是执法部门的监管。只要政府大力宣传机动车市区鸣笛的危害,从思想上提高车主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然后通过执法部门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反交通法规的成本,就像处理酒驾一样,我想禁止机动车市区鸣笛这一举措一定能落实下去。
总结:作为一名公务员,在看待问题或现象时,一定要做到公正客观,只有这样,才能找到问题或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才能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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