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0 17:00:44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n.huatu.com/ 文章来源:湖南事业单位招聘
为补齐空余编制,充实我县公安队伍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批准,东安县决定公开选调8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范围
东安县公安局以外的全国公安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在职在编人民警察(不含铁路、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品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公安工作满两年,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5月1日;
4、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
5、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情况除外);
6、未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计划
共选调人民警察8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至5月16日。
2、报名方式:填写《东安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特快专递(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报名。报名须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本人承诺被录用后在东安县公安局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3、报名地址:湖南省东安县白牙市镇东安大道189号东安县公安局政工室,邮编:425900,电话:0746-8822110转617,邮箱:36975769@qq.com
4、报名要求:报名均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学历学位复印件或扫描件,个人对所提供的前述资料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东安县公安局会同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选调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人员。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四)考察
根据考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对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讨论决定、公示、调入
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东安县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入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东安县公安局解释。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安县公安局
2017年5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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