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8 10:50:38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h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中共新晃县委组织部、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本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开选调岗位具体详情见《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机关(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全额)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机关(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本县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岗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本县内全额拨款编制的在岗人员,教师只能报考注明教师可报考的职位。
3.所有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乡镇工作的要求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从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起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须足年足月计算。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结束按期转正的,未定等次视同合格、称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⑷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年龄界限计算: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6日〈含16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
(二)报名地点: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室。
(三)报名材料:报考者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机关证明)、毕业证和报考职位所需证件、报名推荐表(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的人事信息栏下载)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
(四)其他事项:笔试最低开考比例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对降低到1:1的和因考生缺考(含笔试、面试)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本次选调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面试考生的最低分数;报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分数。
(五)考生须于2017年11月24日和11月27日上班时间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含时事政策、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自然科学、人文历史、法律法规、道德建设、写作等。
(三)笔试组织:所有选调岗位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四)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一)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人选:选调计划职位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选调计划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12 月上旬,具体时间听通知。
(四)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根据岗位需要加试业务水平的,在面试结束后由选调单位在县纪检、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业务水平测试人选为入围面试人员。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面试综合成绩合成:未加试业务水平测试的面试综合成绩为结构化面谈成绩;加试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结构化面谈成绩占4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60%折算面试综合成绩。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综合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七、考察
(一)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二)考察递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请示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1次。
(三)考察时间:12月中旬。
八、公示及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者名单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加下载>>>
1.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全额)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机关(参管)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 共 新 晃 县 委 组 织 部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6日
原标题:新晃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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