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 13:20:32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n.huatu.com/ 文章来源:湖南华图
法律常识是公务员考试常识高频考点,考生备考常识,要将法律常识当做重点复习对象。本文,湖南华图整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希望能对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一、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二、接受监督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三、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五、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六、出具凭证或单据的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七、保证质量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举证责任倒置: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八、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的义务。分为两种悄况:(注意以下两种退货规定的区别)
(1)一般退货义务。
经营者者挺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同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业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向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行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上述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远程购物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件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①消费者定作的
②鲜活易腐蚀的
③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④交付的报纸报刊
除上述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相关内容推荐:
省考信息——
2021湖南省考公告 | 职位查询 | 万人模考超级大奖赛
省考信息——2021湖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历年分数线
备考资料——2021湖南公务员笔试备考资料 | 历年试题 | 时事热点
辅导课程——2021湖南公务员笔试课程 | 图书教材 | 网校课程
华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