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4 11:39:37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n.huatu.com/ 文章来源:泸溪县人民政府
2019湘西州泸溪县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9〕62号)、《湘西自治州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方案》精神,拟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比选数量
共公开比选8人,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1人,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人,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2人,从选调生中选拔4人。不定向到具体乡镇和岗位进行报名和比选,人选确定后由县委统筹安排。
二、资格条件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资格条件。任村(社区)“两委”正职连续满6年或特别优秀、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3年、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且不在试用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或工作实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或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等。
(二)大学生村官人选资格条件。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或在村工作满一个聘期、担任过村“两委”成员、离开大学生村官岗位3年以内、目前在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不在试用期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人选资格条件。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现任乡镇事业单位(含事业站所,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等)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对应资格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生人选资格条件。在选调生岗位基层服务满两年可以报考;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资格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定向选调生选拔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九不选”情形。有下列“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
4.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待处理的;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以及各类证书证件,认定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县公开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发布《简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本次选拔工作。各乡镇党委及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以及选调生认真学习本《简章》,广泛宣传本次选拔工作的目的意义。
(二)组织推荐和资格初审。报名者到所在乡镇或单位报名,填写《泸溪县2019年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以及所在乡镇或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或工作经历证明、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荣誉称号等材料。符合多种类别条件报名的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乡镇事业站所以县委编办审核认定为准。乡镇党委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列入推荐名单,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公开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电话:4263350,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12日。
(三)资格复审。县公开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编制、人社、民政、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对乡镇和有关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做到个人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审查通过的列入参加比选人员名单。
(四)综合素质测试。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适岗能力、心理素质等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所占比选成绩权重为30%。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实绩考核。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参加比选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所负责或所从事工作的业绩等按一定权重量化为实绩考核成绩,个人或个人所负责、所从事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救灾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增加权重分值。实绩考核所占比选成绩权重为70%。
(六)深入考察。县公开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比选成绩(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七)体检。经考察合格后入围体检的,县公开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八)备案审查。县委综合比选、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报州委组织部审查。
(九)县委决定。拟提名(拟任)人选建议名单备案审查同意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提名(拟任)人选。
(十)公示。县委组织部对提名(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对有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认定,有影响任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拟任职(提名)人选,由县委任命或乡镇党委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选举。对此次公开比选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服务年限和基层历练。经公开比选产生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乡镇工作,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要从严掌握,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中央和省委另有政策安排的,按有关政策执行。经比选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贫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脱贫攻坚期内应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把主要精力用在村里。选调生未按规定到村任职的,应同时安排到村任职。
(二)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降低资格条件选人,严禁简化选拔程序,严禁搞人情照顾。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选拔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问责。监督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0743-4612380,4263350;县纪委、县监委:0743-4260048。
本简章由泸溪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泸溪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1、2019年泸溪县公开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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