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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基层政法招警考试面试交流群:7200961  45389279

各位考生:
 
根据湖南省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录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此次招录面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此次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考官选调
(一)面试考官组的组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抽调人员并组建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和考生引导员等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考官原则上从已经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资格或培训合格的人员中选调。确实不足的,从具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调。考官组的组成原则上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
(二)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面试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选调的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掌握面试技术与尺度,统一面试测评标准,明确纪律要求。培训结束后,按规定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三、有关事项
(一)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参与面试的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严格坚持“考培分离”原则,凡参加过社会上各类公务员考试考前培训班、辅导班组织、授课、管理等活动的人员,不得选调为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
(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重要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特别要加强对面试的题本和成绩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接送、运转、保管和回收工作,当天的题本和成绩要当天封存,确保安全、有序。
(三)省直政法主管机关在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时,要做好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衔接,并将各项具体规定、纪律、要求等告知面试人员,同时提醒、督促面试人员严格遵循。
(四)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面试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各面试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严肃面试工作的纪律。要严格执行考录工作有关规定,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面试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测查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都会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次招录面试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湖南省2009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录面试通知书(模板参考)面试通知书.doc
 
2.面试考生须知面试考生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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