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隆回县招聘教师65名
2011-08-08 09:17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湖南省隆回县2011年招聘65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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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隆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名、县幼儿园幼师2名、县特殊学校教师3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需要、学科对口的原则。
3.坚持教师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科目
本次共招聘教师65名,其中农村小学教师60名,县幼儿园幼师2名,县特殊学校教师3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小学语文29名(含大学生村官单列指标1名)
小学数学25名
小学英语6名(含大学生村官单列指标1名)
幼师2名
聋哑语训2名
手语1名
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在所聘乡(镇)连续服务5年以上,方可跨乡(镇)异动;
3.年龄:报考幼教、特教岗位的年龄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岗位的年龄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隆回户籍或入学前为隆回户籍(入学前为隆回户籍的须出具原迁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5.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有效教师资格证。
报考县幼儿园幼师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有效的幼师资格证。
报考特殊学校教师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有效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特殊学校手语教师的须具有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一年以上特殊教育经历,并具有市级以上专业机构认定的手语合格证;报考特殊学校语训教师的须具有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一年以上特殊语言康复教育经历,并具有省级康复中心认定的语言康复合格证。
6.凡大学生村官报考语文、英语单列指标的,须是2008年、2009年在我县乡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7.凡报考省特岗教师已被我县聘用的不能报考;
8.回族、瑶族考生,如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无入围者,从报考语文科目中按高分到低分,保底各聘用一名;
9.凡已婚考生报考,须出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生育状况证明;
10.已参加工作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1.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一个科目;
12.报考语文、数学以外学科的,所报科目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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