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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选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市直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选聘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1《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3 《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新闻网:http://www.chenzhou.gov.cn

  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s.gov.cn

  郴州红星网:www.hnredstar.gov.cn/chenzhou

  郴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4:100/rsks/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选聘)岗位、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还应具备条件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30日后出生。均以取得毕业证书为准。

  (三)公开选调(聘)人员还应具备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2、年龄要求见附件。

  3、本市范围内符合“三同”(即单位同性质、人员同身份或岗位、拨款同渠道)条件的人员;

  4、2009年12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选聘)、选调。

  二、公开招聘(选聘)、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9:00至2012年1月20日22:00。在该时限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4:100/rsks/。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职位(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岗位)。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和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入围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个招聘(选聘)、选调职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选聘)、选调计划数。

  3、准考证打印。考生自主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2月8日8:00至2月11日9:00。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2:00—4:30考申论。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申论占60%。

  2、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聘)、选调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招聘(选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成绩合成。

  (1)公开招聘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公开选聘、选调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选调职数1:3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四)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考察对象。

  1、公开招聘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2、公开选调、选聘考察。由市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考察。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五)公示。

  1、公开招聘体检、考核合格者列入拟招聘人员名单。

  2、公开选调(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20%,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职数等额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面试、考察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确定)。

  3、拟招聘(选聘)、选调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郴州红星网、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聘(选聘)、选调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七)办理手续。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招聘(选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聘用、转任。

  三、其它事项

  1、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报名费100元。面试费用由招聘(选聘)、选调单位共同承担。体检费由应考人员承担。

  2、公告费用由招聘(选聘)、选调单位共同承担。

  3、咨询电话。

  选调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科0735-2871338、 0735-2871932;

  招聘(选聘)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871247、2263972;

  网上报名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附件1《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3《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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