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民法学考试大纲(12)
2014-08-25 08:48 湖南政法干警招聘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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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述题
39.答案要点:
(1)违约责任的概念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①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
②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合同关系以外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③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违约责任旨在弥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从而使双方的利益状况达到平衡。
④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违约责任事先作出安排。
⑤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中的一种。违约责任不仅是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民事责任制度的组成部分。
(3)违约责任的成立要件
①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②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主要是指免责条款。
上述两个要件是违约责任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些具体的违约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除须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外,还要具有损害事实等特殊要件。
(4)违约责任的方式
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
①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
②损害赔偿,是指一方因违反合同义务致使对方受到损害时,应赔偿受害方所受的损失。
③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时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④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另一方的一定款项。
四、案例分析题
40.答案要点:
(1)甲、乙间的合同没有解除。虽然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条款,但甲、乙之间既没有解除合同的协议,也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故该合同没有解除。
(2)甲厂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洪水暴发属于不可抗力,故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履行不能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甲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由于其未尽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3)乙商店拒绝收货构成违约。虽然甲厂未按期交货,但并未致使乙商店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即使甲厂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才履行,原则上也不允许乙商店立即解除合同。因此,乙商店拒绝收货构成违约。
(4)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乙商店负担。因为甲厂依约定将货运到B地火车站即算交付,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故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乙商店负担。
41.答案要点:
(1)田某对于某的损害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田某的行为是履行职务且事先请示过领导,故应由报社承担责任,田某本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张某侵害了于某的名誉权。因为张某捏造虚假事实,并有意扩散给媒体,损害了于某的名誉权,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故张某侵害了于某的名誉权。
(3)于某的损害应由报社与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张某捏造虚假事实与报社的失实报道构成了共同侵权。因此,报社与张某应对于某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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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nhuatu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