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
2011-09-27 14:04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试内容:医学类考医学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考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和市委组织部审定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监督。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招聘(选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对象。考核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
1、考核合格者列入拟招聘(选聘)人员名单。
2、拟招聘(选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在发布公开招聘(选聘)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聘(选聘)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七)聘用。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办理编内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聘用。
三、其它事项
1、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收取笔试报名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另外收取面试费。体检费由应考人员承担。
2、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35-2871958、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871247、2263972;
网上报名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卫生局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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