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3)
2012-03-10 16:55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人保厅 来源:人保厅
五、公示与录用
如有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方面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在公示与录用之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湘人发[2009]7号)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或授权审批(备案)手续。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招录单位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授权与规定及管理权限,负责或承担本辖区、本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业务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2217753、84688383;
(三)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2688018。
九、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8、《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南 省 公 务 员 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