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备考:定金与预付款
2015-07-31 08:34 湖南政法干警招聘网 来源:衡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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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对此担保法作了专门规定。合同法第115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预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此,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担保的情况下,如一方违约,定金罚则即成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证约定金是指合同订立的证据而约定的定金。证约定金仅是证明当事人之间已经成立合同的证据。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实战演练】
为担保合同履行,甲依约向乙给付了定金。后甲依约履行了债务,根据合同法规定
A.定金只能收回 B.定金应双倍收回
C.定金只能抵作价款 D.定金既可以抵作价款,也可以收回
【答案】D。解析: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故D项为正确答案。
甲与乙订立空调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给付5万元,日后若甲提出解除合同,则甲丧失5万元;若乙提出解除合同,则乙应向甲返还10万元。本案中,甲所给付的5万元是
A.证约定金 B.预付款 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答案】D。解析: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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