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点:代理种类
2016-08-31 14:32 湖南政法干警招聘网 来源:华图教育
关注微信号:hnhtjy 了解更多资讯 |
在微信公众号首页 | ||||||||
回复关键词"资料包"即可免费获取2016湖南政法干警资料(试卷专科版12套+解析) | |||||||||
湖南政法干警考试交流群 【319973418】 |
2016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点:代理种类
(一)标准:代理权产生的原因
1.委托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2.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
3.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者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二、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1.间接代理的概念:指受托人(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从而自己首先取得行为的法律后果,然后再通过一项特殊的行为将行为后果转移给委托人的制度
---相关阅读资料---
(编辑:hnhuatu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