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郴州市北湖区选调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2010-10-01 13:50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长沙华图 来源:郴州人事信息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上级法院和北湖区委同意,决定在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此次选调的职位为审判业务岗位5名,文秘岗位1名,共6名。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编在职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审判业务人员需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取得法律职业证书A证)以上法律职务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人员;文秘人员需具有中文、新闻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文秘实际工作经历或审判资格者优先。
(三)审判业务人员需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文秘人员需工作二年以上;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身体健康,审判业务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文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自愿在北湖区法院工作五年以上。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8日—10月9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官、检察官资格和等级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照(1寸)两张。报名时,需交报名费200元。
3、报名地点:北湖区人民法院政工室(南塔路五号)。联系人:周琦联系电话:0735-2329957 手机号码:13975510757
五、选调工作步骤
1、资格审查。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2010年10月12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程序、题目和要求由选调领导小组确定。
3、考核考察。2010年10月18日—10月22日,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和岗位职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察。如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替补确定考核对象。
4、体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国家2010年新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替补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时间待定。
5、办理手续。体检合格的选调对象,报区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法院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