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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内容提要:因工作需要,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具有全额事业编制的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条件要求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文字写作能力;2、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形象端庄;3、参加工作两年以上(2008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5、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务。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11月12日;报名地点:苏仙区纪委干部室(苏仙区委综合办公大楼九楼);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交纳报名费200元: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④、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

  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

  ①、考试分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②、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录取前10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前6名为考察对象,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取前2名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和考察结果依次递补体检。

  5、选调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研究后拟定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选调人员。公开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2882743 2890097

  中共郴州市苏仙区纪委

  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组织部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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