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0年公开选聘专业领导人才简章
2010-11-22 16:41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长沙华图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为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大公开选拔专业领导人才力度,中共长沙县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20名副科职专业领导人才。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重点为对口单位专业人才。
二、选聘职位
公开选聘20名专业领导人才担任长沙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司法局、审计局、科学技术局、金融证券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局、旅游局、商务局、城乡规划局、广播电视台等县直部门单位的副科职领导班子成员(详见《长沙县2010年公开选聘专业领导人才职位表》)。
三、选聘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
2、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2年以上对口专业部门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和5年以上对口专业部门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报考法制办、司法局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各选聘职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5、身体健康。
四、选聘步骤
公开选聘工作具体程序、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1日上午8:00 --11月30日下午17:00。
2、报名网址: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csx.gov.cn)、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
3、报名程序:本人须同意《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资料,以及各种奖励证书和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供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11月21日上午8:00至12月3日下午17:00。
2、资格审查单位:由长沙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
3、开考条件: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职数比例达到10:1的进行笔试,未达到10:1,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放弃招考。
4、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4日上午10:00至12月7日下午17:0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1日上午8: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所需资料: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查询。
6、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的或报考县科技局职位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数:按照拟选聘职位职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0年12月19日。
3、面试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4、所需资料: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本人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和上传资料原件。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公布。
(五)体检
1、按照拟选聘职位职数1:3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入围人选体检未达到要求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时间:2010年12月20日上午8:00。
3、结果公布:体检结果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公布。
(六)组织考察
1、考察时间: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1月上旬。
2、考察对象:体检合格的,正式确定为考察人选。
3、考察组:由长沙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事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七)决定公示
1、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选聘建议,经长沙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长沙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2、选聘结果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进行公示。
五、试用管理
聘用人员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在职人员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具有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人员可正式调入)。三年聘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经考察合格者可予续聘,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调入。
六、选聘待遇
1、按照《长沙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除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外(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正式聘用后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和博士每年由县财政补助10万元(副高职称的人员5万元)。在长沙县内自购住房时,试用期满后两年内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副高职称的人员5万元)。调入人员享受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相应待遇。
2、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选聘和调入人员配偶可参照其原身份、性质作相应工作安排或工作推荐,子女在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优先安排到长沙县域内较好学校就读。
联系人: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刘琳
联系电话:0731-84010973。
附表: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