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长沙市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2010-11-29 15:42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长沙华图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导读】摘要:长沙市检察院机关选调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经报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委组织部同意,长沙市检察院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日期延长至12月1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示期改为12月2日,检察业务(监所暨星城院)岗位、综合调研岗位报名资格要求更改如下表,其他时间安排及要求不变。
岗位 | 数量 | 岗位要求 | 工作经历 | 学历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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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监所暨星城院) | 10 | 现任检察官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男性) | 3年以上检察或公安、监狱、劳教工作经历(2007年10月31日前从事监所检察工作或监狱、劳教司法工作) | 法律 本科文化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
说明:2002年以后任命的法律职务须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人员。 | |||||
岗位 | 数量 | 岗位要求 | 工作经历 | 学历 | 年龄 |
综合调研 | 10 | 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 3年以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或检察院机关综合调研工作经历,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2007年10月31日前进入机关工作) | 本科文化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