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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市公安局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普通话较好;
(二)岗位与其他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
最低学历要求
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
计算机
工作人员
24
25
以下
全日制
本科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艺术设计
男性,具有计算机或通信中级技术职称者年龄适当放宽至30周岁。
文秘
工作人员
1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应用语言学、公共关系学
男性
2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应用语言学、公共关系学
女性
法律
工作人员
1
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
男性
2
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
女性
二、招聘程序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网上操作的方式完成,报名网站:株洲市人事考试网(www.zzrsks.gov.cn)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月19-20日。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
2、笔试
对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为主。
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敬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本网站的最新信息)。笔试缺考视为弃权。
3、试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经资格审查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试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进行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矫正视力双眼均在5.0以上,视为合格。对体检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笔试成绩采取依次递补。
经考核,考生有违法违纪等不宜在公安机关从事工作的情形,将解除劳动合同。
4、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实行试用期半年;经试用期考察和考核合格者,可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聘用期间,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待遇:试用期为工资1200元/月+绩效考核3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为工资1500元/月+绩效考核300元/月,并且按规定逐年增加工资。单位缴纳的保险由市公安局另外负担
附件: 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株洲市公安局政治部
                 年一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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