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关于湘西法院考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6-13 16:23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关于湘西自治州法院2011年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1〕50号)文件精神,现将湘西自治州法院2011年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6月14日--15日进行(上午8: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505 室(州法院办公区乾州图书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时使用的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具备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试用期满已转正但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在职公务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农村基层“四类”项目服务考生须提供属于“四类”项目服务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彩色照片四张。
2、以上所有证件、证书和证明都需要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一份备查。
3、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报考有民族语言要求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能测试和参加民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4、体能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于2011年4月21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 [2011]48号)进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定于6月15日上午9:00进行体能测试。请考生做好相关准备,保持身体状况良好。建议当天携带一套运动服、鞋,以便进行体能测试。
5、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6、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打通或者关机、停机,考生又不主动与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将通过湘西法院网(http://xxzy.chinacourt.org)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0743-8756379、8756610 、8756609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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