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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选调高级经济师、高级规划师简章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是事业得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根本。为进一步促进星沙产业基地园区科学、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打造一个高起点、高标准的产城融合体、低碳经济区和新型现代开发区,根据星沙产业基地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同意从省内外选聘选调高级经济师、高级规划师各1名。现就“两高”人才的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

  二、选聘选调计划

  高级经济师、高级规划师各1名。

  三、选聘选调条件

  (一)总原则: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人品端正、具有敬业精神,擅长人际沟通和资源组织,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职责及任职要求:

  1、高级经济师:

  (1)职责:

  ①参与编审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经营方案,投、融资方案等;

  ②全面监督公司资产经营业务风险,把握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③对公司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成本计算,并提供最为经济的筹资方式;主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④筹集公司运营所需资金,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参与审批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⑤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分析和决策,为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对外投、融资等事项提供分析和决策依据;

  ⑥策划和实施股权投资项目,参与重大投资决策。

  (2)任职要求:

  ①45周岁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相关专业;

  ②经济类相关副高及以上职称;

  ③具有5年以上公司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④同时具有国家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有丰富的资产经营管理、资金筹划、融资及资本运作经验,有大型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高级规划师:

  (1)职责:

  ①负责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发展中面临的长远发展规划,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规划等重大问题;

  ②负责星沙产业基地“产城融合”概念性规划、总规及控规的修编及基地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③负责园区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审查等相关工作;

  ④参与项目可行性论证。

  (2)任职要求:

  ①45岁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规划及相关专业;

  ②具有副高及以上规划专业职称;

  ③有10年以上规划设计相关工作经历;

  ④同时具有有国家级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者、较丰富的城市规划或交通规划项目负责人经历,能独立承担规划设计相关工作和有大型规划设计公司工作经验或参与过国际规划设计相关项目者优先。

  四、选聘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体检、公示的办法和程序进行。选聘选调具体步骤如下:

  (一) 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至10月10日。

  2、报名邮箱:387692486@QQ.COM

  43854732@QQ.COM

  3、报名程序:提交简历及个人相关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相片及相关证照以供资格审查(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时取消选调选聘资格。资格审查由星沙产业基地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监督验证。

  资格审查时间:公布之日至10月12日。

  (三)面谈: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或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四)考察:

  对拟选聘选调人员进行政治思想素质等情况的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星沙产业基地组成考察组组织进行。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引进建议,由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五)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引进结果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待遇

  1、选聘人员:聘用期为三年,引进后除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外,并享受财政补助: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每年 10万元,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每年5万元。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并继续享受以上财政补助待遇。同时在长沙县域内自购住房时,聘用期内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由县财政补助10万元购房款,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由县财政补助5万元购房款。工作满1个聘期(3年),且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择优解决编制问题。

  2、选调人员: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性质的可直接调入,纳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享受长沙县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六、组织实施

  1、选聘选调工作在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星沙产业基地管委会组织实施。

  2、选调、招聘信息将通过《潇湘晨报》、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net)同步发布。

  咨询电话:0731-84037798 0731-84037769 (星沙产业基地)

  联 系 人:郭先生 蒋小姐

  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0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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