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沙市天心区招聘医务人员工作简章
2011-11-11 11:03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长沙市天心区2011年招聘医务人员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天心区决定面向全国招聘9名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到事业单位从事医务工作。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性质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2012年应、往届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需在2012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3、年龄在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医德优良,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具有报考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专业 | 招聘 人数 | 备 注 |
公卫工作人员 | 预防医学 | 5人 | 其中:2人限制为男性,3人性别不限 |
检验医生 | 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 | 1人 | |
B超医生 | 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 | 1人 | 限女性,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妇幼保健医生 | 临床医学或妇幼保健 | 1人 | |
妇幼保健医生 | 妇幼保健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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