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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醴陵市供销合作总社(醴陵市行业办公室)

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醴陵市供销合作总社(醴陵市行业办公室)系醴陵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9]4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进一步优化单位人才结构,经上级同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其中:

  1.法律事务岗位1人,具有法律及相关专业文凭,限男性;

  2.办公室文秘岗位1人,具有文秘、中文及相关专业文凭,

  限男性;

  3.商贸及内务管理岗位3人,具有贸易、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商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文凭,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醴陵市本市户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在2009年9月1日之前毕业;

  (四)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12月7日的上午8时-下午5时。

  2、报名地点:醴陵市供销合作总社(醴陵市行业办公室)人事劳资股(醴陵市胜利路148号,供销大厦五楼)。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个人条件,并提供本人学历、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填写报名登记表。

  4、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要达到5:1以上才开考,如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待报上级研究后再作相应处理。

  5、报考人员于2011年12月9日-12月10日到醴陵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行业办)人事劳资股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作文。

  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作文占40%的比例合成。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采取结构优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仪表与气质等。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执行。

  (四)考核

  1、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对象。

  2、具体考核标准依据湘人发[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考核对象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五、聘用

  考核合格后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者参照醴陵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在醴陵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六、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23246980(人事股)

  23232033(办公室)

  监督电话:23216020(醴陵市第四纪检监察分局)

  醴陵市供销合作总社

  醴陵市行业办公室

  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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