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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5名,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合同制书记员5人

  二、用工方式:此次招聘的书记员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采用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

  三、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具有法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今年本科毕业生);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仅限怀化市鹤城区,性别不限;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0CM以上;

  (六)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打字要求每分钟60字以上。

  (七)书写端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至2月1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2.报名地点: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室,咨询电话:2261989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本人亲笔书写的简历一份,今年毕业的本科生提交学校证明。报名者需填写《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报名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2年2月2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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