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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海关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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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国家公务员局已经对报考我关各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人选,面试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0日前发送E-mail到pengruixi@customs.gov.cn进行确认,信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012年2月10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通过传真方式通知我关。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汕头海关(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江路34号汕头海关人事处干部科;邮编:515041)。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报名推荐表原件(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6.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二)社会在职人员及待业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工作身份的材料;待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3.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三、面试安排

  (一)报到时间:2月21日(星期二),报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20号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内海关招待所。

  各职位报到时间如下:

日期 报到时间 职位名称
2 21 上午9:30-10:30 1.轮机管理职位 2.船舶驾驶职位
下午15:00-16:30 1.政研职位 2.基建管理职位 3.财务管理职位 4.海关业务职位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请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社会在职人员还须在报到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面试时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面试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20号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内海关招待所。

  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面试时间 职位名称
2 22 上午8:30 1.政研职位 2.基建管理职位 3.财务管理职位
下午13:30 1.轮机管理职位 2.船舶驾驶职位 3.海关业务职位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即面试当天上午8︰00、下午13︰00)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抽签。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和体能测试时间: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考录公告要求,报考我关缉私警察2个职位(轮机管理和船舶驾驶)的考生还需进行艇上适应性测试和体能测试。艇上适应性测试在2月21日下午14:30进行(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安排在体检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试内容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操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原则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00分制)×25%+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公布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进行,即:在面试第二天通过国家公务员局考录系统填报面试成绩,考生可在面试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成绩。根据海关总署要求: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职位可以按照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海关总署规定的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才能按照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关将电话通知入围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初定于2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国海关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5.轮机管理和船舶驾驶职位的考生因要参加艇上适应性测试和体能测试,请自备泳衣和运动服。

  6.考生参加面试的住宿、交通及体检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六、请考生注意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汕头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人:彭瑞熙、黄建忠

  联系电话:0754-88198339、88198341

  传真电话:0754-88198395

  互联网联系邮箱:pengruixi@custom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汕头海关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汕头海关艇上适应性测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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