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湘南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02名
2012-03-02 10:40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湘南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的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座落在郴州市王仙岭生态公园东,学院是一所以师范、医学为主,涵盖文、理、工、管、经、法等多学科的综合院校。现设有16个系、4个教研部,有33个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学院本着“明德、博学、创新、笃行”的校训精神,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高素质的师资、医学、经济管理和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为适应学院建设与发展,确保教学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辅导员及行政、图书管理人员共计102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湘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与要求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规范与分类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注重计划管理,优化结构,按岗聘用;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自觉接受学院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能胜任我院的教学科研或其他各项工作;
2、学历学位见具体岗位要求。
3、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岗位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且本科专业方向与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4、辅导员年龄不超过28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8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湘南学院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3日—3月26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到湘南学院人事处(王仙岭校区)3309办公室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电子材料(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的电子材料)一并发送到xnxyrsc@126.com。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X大学XXXX专业XXX同志应聘XXXX职位材料。最终以纸质报名材料作为确认正式报名招聘岗位的依据。
(三)资格审查
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采用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1)应聘教师或技术岗位采取试教(含面试)、科研成果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其中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的还需增加相应的实验操作考试内容。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包括课堂试教成绩和科研论文成果量化两部分,其中课堂试教(含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90%,科研论文成果量化分占10%。
试教(含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试教(含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2)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考试时间:具体考核时间待资格审查后采用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
(五)体检:根据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六、公示
根据笔试、试教、面试、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所签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待遇:学院给予安家费等12万元(如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配偶工作,则只发放安家费3万元),科研经费4至5万元。其他工资等待遇按学院副教授七级标准发放。
联系地址:湘南学院人事处
邮寄地址:湖南郴州湘南学院人事处(王仙岭校区)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2653032
联系人: 曾老师、曹老师
附件1:湘南学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湘南学院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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