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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础测绘、国土资源保障技术支撑、地理信息系统、国土资源规划、水工环、地质勘查、监测、设计、监理、矿产地质勘查、地质科研、工程勘察、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等工作。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的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由厅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厅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出国留学应聘人员学历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以201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时认定,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4日9:00至5月8日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附件2)。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其中 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直接到各单位人事部门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招聘单位的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给予回复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5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笔试结束后,分专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聘单位的某一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时,经招聘单位报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具体考务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

  1、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点联系表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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