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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高地建设,不断优化人才结构,为新区发展补充急需人才,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人才,简章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19人)

  水利工程专业1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1人;统计及相关专业1人;中文或新闻专业6人;网页设计专业1 人;宏观经济研究专业1人;财政或财务专业2人;工程造价及相关专业2人; 法律专业1人;社会保障专业1人;人力资源专业1人、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或农学专业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身心健康,政审、体检合格。

  4、 全日制重点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含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学位者,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专业的年龄可放宽至35 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各职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株洲高新区、天元区2012年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统一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8日至5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火炬大厦一楼大厅(天元区黄河北路78号)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把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综合成一个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应聘的专业”(如:王宇,财务专业)。

  网 址:http://www.zzgxq.gov.cn邮箱:job@zzgxq.gov.cn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参加笔试。

  4、报名咨询电话

  0731—28665378,28665957,28665782

  五、考试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考试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主要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专业知识主要测专业知识水平和岗位胜任能力等。

  (3)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

  (4)笔试时间:待定。

  (5)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1)面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六、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区里组织考察组,到考生单位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高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分配到相关事业单位和乡镇。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聘用待遇根据单位性质和个人档案资料,按国家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同等待遇。三年聘用期满,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正式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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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沙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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