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湘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
2011-06-02 15:34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四、全力做好期满人员就业服务
各县市要重视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安置(其中支教、支医的,原则上安置到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相关服务岗位)。所涉及到的编制问题由县市编办负责统筹协调,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也可通过编制调剂或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安置去向的办法解决,接收安置手续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各县市在每年9月20日前将有关安置情况报送州“三支一扶”办备案。各县市要注重政策配套衔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培训管理、升学考研、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龄计算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其户籍、档案转移接收手续按人社部、公安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文件规定执行。
州委组织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 编 办
州 教 育 局 州 财 政 局 州 农 办
州 农 业 局 州 卫 生 局 州 公 安 局
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团 州 委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1年湘西“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 | |
单位:人 | |
县 市 | 名额分配 |
吉首市 | 6 |
泸溪县 | 3 |
凤凰县 | 4 |
花垣县 | 5 |
保靖县 | 2 |
永顺县 | 3 |
龙山县 | 5 |
合 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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