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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资格。报名截止后,由公开选聘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考察和面谈

  公开选聘小组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分专业进行考察和面谈。根据选聘单位岗位特点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主要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测验,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5、讨论决定

  公开选聘小组根据考察和面谈的情况,全面分析,在可能的前提下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报衡东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结果将在衡东党建网上公布。

  6、聘用

  被选聘的人员进全额事业编(广电局下属单位和剧团选聘的人员进差额事业编),由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正式录用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正式入编、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编制、工资和聘用合同;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且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工作由衡东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领导,衡东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公开选聘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衡东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未尽事宜,由衡东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衡东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5236281

  衡东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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