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韶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1-07-01 14:29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2、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方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相应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有考生中途放弃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和考试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对象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后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八、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查询电话:
韶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录用培训股:0731-55682209
韶山市 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