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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13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均只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

  (1)公开招聘面试。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专业技术类1:5;管理类、面向大学生村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公开选聘、选调面试。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选调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管理类岗位(含大学生村官计划)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专业技术类岗位(医院、院校、科研院所、艺术单位等)面试由招聘、选调、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监督。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成绩合成。

  (1)公开招聘成绩合成。管理类岗位(含大学生村官计划)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专业技术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公开选聘、选调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选调职数1:3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四)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考察对象。

  1、公开招聘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向大学生村官单列计划岗位的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2、公开选调、选聘考察。由市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考察。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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