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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5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地点:北湖区人事局507室。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职称证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3张一寸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相片;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聘用前提供毕业证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数。报名及考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200元/人。

  2、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8月24日,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北湖区人事局507室。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8月28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北湖区农村卫生管理站、北湖区卫生监督所和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管理岗位所招聘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和北湖区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方式,考试内容:所聘岗位实践技能操作。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实践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时间:2011年8月30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含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

  时间待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实行等额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执行。

  3、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各职位空缺名额,接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湖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0735—2220224。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地点:北湖区机关办公楼五楼507室(107国道旁、骆仙西路2号,乘13路、14路、29路公交车可直达。)

  联系电话:2167127

  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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