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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面试

  1、时间:2011年8月19日。

  2、地点:郴州市苏园中学。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不安排学生)。试教内容:①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初中阶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高中地理为高中阶段现行教材。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电子电器专业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③报考幼师职位的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五项全能测试,各占50%计算面教成绩。

  (四)成绩合成

  公开招聘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时间:2011年8月21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工作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考察对象。

  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六)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仙区政府网、苏仙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0735—2473549(教育局纪检室)、2473531(教育局人事股)、2890097(人社局)。

  四、待遇及要求

  1、高中地理、电子电器、幼儿教师等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拟聘到农村中小学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二年。支教期间由区财政发给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支教期满后,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不愿签订合同或在规定时间未到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替补人员。

  报名地点:苏仙区教育局417室(王仙岭生态公园对面,乘21路、22路、27路、33路公交车可直达)。

  联系电话:2473558(苏仙区教育局)

  2890097(苏仙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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