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长沙县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才简章(2)
2011-08-11 09:26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及政治思想素质等情况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组织进行。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引进建议,由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引进结果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试用管理与待遇
(一)试用管理
引进人员先期安排到乡镇进行锻炼,试用期六个月,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每次聘期为三年;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性质的可同编制调入。
(二)福利待遇
(1)调入人员: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2)聘用制人员:
①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09〕5号)、《长沙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长县办发2009〕48号)文件规定执行。
②合同期满后,可续签聘用合同,续聘期间继续享受上述待遇。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保留合同期间的待遇。
(三)其他待遇
(1)引进人才列入长沙县“3235”人才引进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培养,并适时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2)编外聘用的硕士工作满6年(博士或具有副高职称的专技人才工作满3年),可择优解决事业编制。
六、其它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4024416。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