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公告(2)
2011-09-20 15:09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三)报考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要求于10月9日24时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职位计划调整
本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遴选计划取消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务必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21日17时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在长沙市,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11月7日后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部分职位根据需要可以设定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各遴选单位及时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和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201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不得随意改变格式)。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面试考官由遴选单位考官和省直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四)业务水平测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并在本公告的计划与职位表中予以明确。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为100分,业务水平测试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
(五)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有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50%、30%、20%)合成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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