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质灾害监测评价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1-10-26 17:37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二)领取准考证
1、现场报名复审合格人员于2011年11月18日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市国土资源局407室领取准考证;
2、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须于2011年11月18日携带所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到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市国土资源局407室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能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11月19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
4、笔试结束后,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7、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标准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招聘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中如出现不合格者,可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最多替补两次。
2、体检由市国土局及市地质灾害监测评价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3、招聘人员的考察,由市国土局及市地质灾害监测评价中心共同组织,考察内容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八、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国土局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新录取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及人事代理手续。
3、咨询电话:
长沙市地质灾害监测评价中心:0731-84529031
长沙市国土局人事处:0731-84529191
4、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0731-88666045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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