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沙市天心区招聘医务人员工作简章(3)
2011-11-11 11:03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三)笔试
应试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照所考岗位参加笔试。笔试只考试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设长沙、广州、武汉、成都四个考点,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选择报名和笔试地点。网上报名的考生,均在长沙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一经确定,不得更改。笔试时间、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人数和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公卫工作人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先在男性报考人员中确定6名入围人选后,再在其他人员中依次确定9名入围人选。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的推荐书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只设长沙一个考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外地考生可报销到学校到长沙市的单程硬卧车票和一天的住宿费用。
(六)体检、考察和试用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相关体检要求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在单位或学校的品行表现、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同时再次进行资格审核。经考察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时间为3个月,期间享受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以及干部群众评价提出是否合格的试用意见。
(七)公示
试用合格者,经区人事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天心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试、体检、考察和试用无合适人选时,均可实行空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正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定向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731-85899201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85899208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纪委
0731-85899317 长沙市天心区人社局
0731-85898312 长沙市天心区纪委、监察局
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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