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桂阳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2011-11-28 17:06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2月8日。
报名地点: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75室。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每人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考务费。
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5的,相应减少或取消相关职位的招聘职数。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逐个进行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以及科学技术、国情国力与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涵盖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关的我县现行小学、初中教材的文化知识以及教材教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笔试总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占80%(文化占60分,教材教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20分),公共知识占20%。笔试时量150分钟。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试教)内容分别为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关的我县小学毕业学年现行教材。试教方式为上课,试教时量为每人10分钟,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瑶汉双语教师职位用瑶语试教。
五、体检、考核、公示要求
1、体检。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学科)的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 2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申请自通知体检不合格起7天内提出,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复检处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
3、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
4、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按规定确定试用期的工资。
六、聘用
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人。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聘用。
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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