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2)
2012-01-07 13:53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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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省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至23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至24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至3月25日,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31-82688018、82216500、84688383;政策咨询电话:82219276、82219372)。
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市州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 年3月23日。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现场报名点由市州指定,并在各市州人事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四。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实行网络报名的,须按网站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文档。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请于3月26 日带上述凭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后的“报名表”打印件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咨询电话:0731-84688383)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1、考试内容:
(1)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公共科目笔试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必须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和调剂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经调剂后仍低于1∶2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则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招考单位面试平均分数线。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本次考试在省、市(州)分别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可予以加分:
(1)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7分。
(2)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
(3)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县以上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7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10年9月30日)。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填写《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五)并持相关证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省委大院三办公楼)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各级组织部门签署的认定意见;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成绩合成: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1、一般职位的体检工作按国家2010年即将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监狱、劳教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按国家2010年即将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
五、考察
严格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有关招考政策、录用考试大纲等相关事宜。可查询 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人事编制网、湖南人事考试网及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网站。
七、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31—82688018、82216500、84688383;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21782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0731—82219276、82219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