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书记员5名(2)
2012-02-06 10:05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二部分,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占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采取封闭式统一命题、闭卷考试、集中阅卷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
考试时间:2012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
2.计算机操作考试
满分为100分,考试直接上机操作,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考试时间60分钟。
考试时间:2012年2月28下午15:00-16:00
考试地点: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按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工作由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七、工资待遇
实行固定工资,经体检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含在聘期之内),试用期间月薪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月薪1200元,聘期为3年,表现优异者可视情况续签,不提供住宿。试用期满,正式签定聘用合同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享受“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按规定应由单位缴纳部分由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承担,应由个人缴纳部分在月固定工资中予以扣除,由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代为缴纳。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聘用人员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并对聘用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网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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