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郴州市引进人才428名公告(2)
2012-03-11 13:54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三)面试测评(5月初)。填报A、B类职位的报名人数与引进名额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进行面试测评,达不到3:1比例的,视情况核减引进计划。A类职位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素质测评;B类职位先进行素质测评,再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成绩当场公布。专业素质测评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制定,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察(5月下旬)。根据面试测评得分情况(面试和素质测评成绩各占50%)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
(五)体检(6月初)。根据面试测评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A、B类职位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聘)用(6月中旬)。拟引进对象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引进人选,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办理手续。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市委编办下达用编计划、市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暂不办理有关手续,2012年12月31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资格。
企业单位确定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本次引进的各类人才中,符合《郴州市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郴发〔2010〕12号)有关条款规定的,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生活和住房补贴以及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
(二)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明确副科级或正科级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登记为公务员,表现特别突出的破格提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三)企业单位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工作满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调机关事业单位任职,不受身份限制;参加本市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考(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可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sj.czs.gov.cn)和郴州红星网(http://www.czredstar.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认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5-2871250、2871398
附件一:郴州市2012年高学历人才引进职位表(A类).doc
附件二:郴州市2012年高学历人才引进职位表(B类).doc
附件三:郴州市2012年企业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表(C类).doc
中共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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