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
2012-04-11 10:53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5、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带相应原件到人事处复审。复审合格者学院安排试讲。
(三)试讲
试讲时间安排:定于4月23日—4月25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需参加试讲,试讲由相关系部具体组织,系部、人事处、教务处组成评教委员会。应聘者授课或说课25-30分钟,评教85分以上者方可入围(满分100分)。
一般要求试讲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比例原则上不组织试讲。但特殊专业和紧俏专业经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招聘职数。
学院评教委员会按报考职位与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排名顺序决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通过试讲的人员均需参加面试,面试由学院人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自我表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学院人事处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一次性递补。
(六)资格复审: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名单,经学院党委审核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参加应聘考试人员成绩汇总表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告及公示
资格初审、试讲、面试、体检结果及经资格复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局备案并在市人社局官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网和学院网上进行公告或公示。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聘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2625951 0731-22549165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0731-28681083
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731-22625996 阙立红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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