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选工作人员(2)
2012-04-18 10:48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三)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8日到所在市(州)民政局人事(政工)科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3天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四)考试方式
1、选调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为5:1。达不到5:1的比例的,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60%、4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各占50%);报考工程技术和财务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写作和专业知识(分别占30%、30%、40%)。不指定考试范围。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行8:3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27日后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面试:根据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天。
七、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省民政厅报省人社厅审核,办理转任、调动等相关手续。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502019、84502094、84502086
湖 南 省 民 政 厅
201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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