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37名(2)
2012-04-26 09:06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1、考核人选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单位的意见,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考核。
2、考核内容:应聘的在职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为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大学毕业生为在校的表现情况。
3、政审贯彻整个招考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考生报名表与实际不符骗取考试资格者、伪造证件者、有违法犯罪行为者及本次考试舞弊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录聘人员及对应的录聘单位,不服从录聘安排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单位的意见,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教育网、湘潭市教育局就业信息网、湘潭教师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和市教育局办公楼大厅公布栏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主要环节的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统一办理正式聘用和合同鉴证手续;公示有异议且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按程序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 公开招考聘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对招聘的人员进行考核,不胜任应聘岗位的,予以辞退;胜任应聘岗位的,按照有关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规定办理转正、正式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合同约定基本服务期限三年以上。
2、学校与公开招聘教师之间出现解聘、辞聘、续聘、终止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等情况,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聘用制管理规定办理。
十、本次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由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招聘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0731-52313893
湘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731-58265573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招聘岗位表及相关申请表格请到网址www.xtrsks.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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