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公开选调方式选拔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1-03-20 10:19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长沙华图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 ,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和工作的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第五纪工委、监察局等部门批复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全市政法系统内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调方式选拔部分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身体健康;
(三)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含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没有其它不宜调入情形的。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年龄条件、工作经历、取得法官职务、授予警衔、取得文凭等时间均计算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岗位 | 计划数 | 岗位具体要求 | 学历专业 | 年龄条件 | 选调范围 |
审判人员 | 8名 | 现任审判员(含助审员),法院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 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中层骨干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面向全国法院系统 |
司法警察 | 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 现任正式公务人员;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具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公安等专业。 | 32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既是现任警察又现任中层骨干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面向全市政法系统 |
综合文秘 | 2名 | 两年以上法院文秘工作经历,在省级以上的报刊、杂志发表1000字以上文章3篇。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中文等专业。 | 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面向全省法院系统 |
三、程序与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含体能测试)、考察、确定拟调人选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
根据上级法院及常德市委组织部常组通[2004]9号文件精神,制定公开选调方案,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第五纪工委、监察局等部门审批。
2011年湖南省选调生行测、申论真题和答案 QQ交流群:123141738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