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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布公告

 

  2011年3月中旬,将选拔条件和名额等内容在全国法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常德党建网、常德法院网(http://cdzy.chinacourt.org/)等网站上予以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申请,填写报名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常德市法院系统采取推荐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交基层法院政工室,基层法院政工室初审合格后,统一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推荐。

 

  外地法院报考人员请直接到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干科报名,也可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方式报名(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130号,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干科;邮政编码:415000)。

 

  2、报名时间。2011年3月23日上午8:00至4月7日下午5:3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同时需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和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官职务任命文件、警衔任命文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均用A4幅面纸张复印;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登记表请按照常德法院网(http://cdzy.chinacourt.org/)公告格式样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笔试

 

  各职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对招考人数进行调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考生接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50分)、专业部分 (30分;审判职位考试文书写作;司法警察职位考试司法警察相关基础知识;综合文秘职位考试公文写作) 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2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与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官职务任命文件、警衔任命文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原件)。

 

  3、面试其他事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要求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评委由常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六)体检(含体能测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分[总分=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与体检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总分相同的,依笔试成绩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司法警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身高标准),另还须按相应标准进行体能测试。

 

  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含体能测试)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含体能测试)的,按总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含体能测试)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考察成立考察组,重点考察个人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放弃考察的或经考察不合格的,按总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调人选和录用

 

  常德中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等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因自身原因不能办理借调试用手续的,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各环节依次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四、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

 

  选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选调程序开展工作:

 

  (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选调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四)凡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以及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五)未尽事宜,请致电报名点查询。联系电话:0736—7761028。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36—7761017。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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