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津市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2011-08-02 09:23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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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印发资料和组织培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的具体办法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实施。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汇总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具体要求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相应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再进行考核。
七、公示
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结果进行公示。
八、审批
拟聘用对象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到市人事局和市编委办理计划编制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违纪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监督
市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各个程序按规定进行全程监督。
注意事项: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4218899(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杨军15107362968
王跃云13875050486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